2016年1月4日 星期一

電子四甲10029176楊佳恩"10/29/2015 議題思考與討論 (一)"

安樂死希臘語Ευθανασία英語euthanasiaeu意為「好」,thanatos衍生自死神塔那托斯),有「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的死亡」的含意;但此名稱與實際作法不斷地受到爭議。這是一種給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無痛楚、或更嚴謹而言「盡其量減小痛楚地」致死的行為或措施,一般用於在個別患者出現了無法醫治的長期顯性病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對病人造成極大的負擔,不願再受病痛折磨而採取的了結生命的措施,經過醫生病人雙方同意後進行,為減輕痛苦而進行的提前死亡。批評者認為此行為有「殺人」或「協助自殺」的嫌疑。被安樂死是指在未經病人自身同意的情況下,由其親屬向醫生申請或醫生主觀判斷實行安樂死。
荷蘭為例,目前在荷蘭要執行安樂死,須出自病人意願,且有醫生證明病人正處於「不能減輕」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中,醫生和病人之間也得先達成共識,確認安樂死已經是他們的唯一選擇。
安樂死在許多國家引發了很大的爭議(例如美國特麗·夏沃案)。目前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美國奧勒岡州華盛頓州蒙大拿州等地。
德國禁止主動安樂死,允許被動安樂死。重症病人可以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要求被動安樂死。當病人因病重無法表達意願時,其親屬可以代替他做出決定。
比利時眾議院2014213日通過安樂死合法範圍擴及未成年人一案,將成為繼荷蘭之後,全球第2個在嚴格條件下許可孩童安樂死的國家。 

在傳統的亞洲社會,似乎還不太能採納安樂死這方面,李老師也與我們分享了許多這方面的議題,雖然平時很少注意到這方面,但其實它在台灣社會也悄悄的蔓延開來,動物在台灣已經有合法的安樂死管道了,那人呢? 台灣也有許多的重症(甚至是不治之症)的患者,我們採用可以安樂死嗎? 如果是自己的長輩長年臥病在床,我們會想要幫他脫離這種困境嗎? 我想這些都不只是議題而已,而是我們都有可能會碰到的問題。